来源:绵阳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vipmylaw.com/ 时间:2014-09-25 17:09:32
标题:公交车上事故
内容: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一些东西,事情是这样的:3月9号我在公交车601路上,因公交急刹车,导致我在公交车上摔倒,右脚脚踝处韧带拉伤(没有骨折),当时未报警,司机用他的医保卡先后先后再医院检查,一直到5月1号,医生才说可以适当的活动,然后找公交公司赔偿,他们说只赔偿误工费,不赔偿看护费(因脚受伤,不能下床,中午不能自己做东西吃)和其他一些费用.
律师了解到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强,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利,人们已经从中国传统的道德约束逐步转变为了运用法律维护权益。
同样的工伤保险及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,比较典型相关的还有以下几种:
工伤赔偿
劳务派遣用工,在确认工伤后该找谁赔偿?
目前关于工伤保险及损害赔偿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知识,行政法规小编总结如下:
工伤认定的范围
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:
1、工伤认定范围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四)患职业病的;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